˙
新闻与出版物
央行修订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Tue Aug 31 17:19:00 CST 2021 发布人:华诚小编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9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短期融资券与证券公司其他短期融资工具待偿还余额之和不超过净资本的60%。其他短期融资工具是指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融资工具,包括同业拆借、短期公司债等。《办法》明确,央行对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实施宏观管理,可根据货币市场流动性和金融市场运行情况,调整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余额与净资本比例上限和最长期限。《办法》还指出,证券公司不得将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营业网点建设、股票市场投资等用途。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本网站之内容旨在提供有关华诚的一般信息。本网站之内容不得被视为与访问者建立律师-客户关系,也不视为是为任何具体事宜提供法律意见。网站访问者应向律师咨询以获得专业法律意见。 对于任何争议的特定事实和情况,在没有获得恰当的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之前,本所客户和其他网站访问者不能将华诚网站上的任何信息作为采取行动与否的依据。

© Copyright 2000-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 沪ICP备15028801号 隐私保护 | 用户反馈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1317号

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