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56条,包含总则、网络交易经营者、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章。其中,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办法》要求,经营者不得将搭售商品等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同意,不得将消费者以往交易中选择的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选择;要求自动展期、自动续费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以及展期、续费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等。此外,《办法》还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新业态监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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