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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诚动态 | 华诚成功举办线上中国法沙龙——广告法合规领域新变化主题沙龙活动
Mon Sep 07 15:15:00 CST 2020 发布人:华诚小编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修订后的《广告法》自2015年9月1日实施至今已近5年时间。广告违法案件数量仍不断增长,罚没金额屡创新高。广告违法是大多数企业受到政府执法的首要原因,有鉴于此,本次华诚线上中国法沙龙邀请到我所在合规领域颇具经验的金易文律师,于9月4日下午2点为业界同仁带来了主题为“广告法合规领域新变化”的相关实务分享。

 

金易文律师首先对广告法监管执法新趋势进行了总结分析。金律师认为,结合目前的执法实践来看,工商部门进行广告法监管执法以主动监测为主,以接受举报投诉为辅,广告监测的主战场已经从线下转移至线上,主要依靠广告监测中心,广告监测已经成为市场监管部门广告执法的重要线索来源。在着重监测领域上,金律师认为近阶段的监测重点将锁定在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投资理财、房地产、收藏品等领域的广告;在执法目标产品类型方面,其认为近阶段的大趋势是对使用国家、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的这类广告进行严打。随后金律师列举解读了执法目标产品类型的数个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就广告法监管执法的新趋势分享了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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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金律师对广告法领域的新立法进行了介绍。在执法形式越来越高科技,执法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立法也在跟上。金律师列举了2018年以来的新立法,如广告法的修正、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对浙江省2020年新修订的广告管理条例作了着重分析,认为其是近年来的广告法执法实践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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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完新法,旧法也不能忘。随后金律师对广告法合规基本原则作了梳理,带大家回顾了广告法里处罚最重、最容易踩雷的两个重点一一绝对化用语和虚假广告。绝对化用语的讲解中,通过典型案例,介绍了绝对化用语的表现形式以及对绝对化用语的规制。谈到虚假广告时,金律师举例说明了虚假宣传的构成要件,即广告内容构成违法和有欺骗误导的后果。在讲到虚假宣传与夸张艺术之间的区别,金律师认为可以参考反不正当竞争法下总结的司法解释,来自行判断是否构成广告法下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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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完2015年广告法中的一些重要的知识点后,最后金律师提及到了广告法合规领域的新兴问题,对直播带货、互联网广告等问题进行了要点解读。金律师结合近两年直播带货行业的井喷式增长背景,总结了直播带货的三大合规问题,分别是直播带货虚假宣传问题、直播带货用词合规问题、直播带货欺诈问题。金律师就直播带货这种形式,是否构成《广告法》所规制的广告这一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其认为从之前提到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来看,监管总局对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直播带货”这一行为,还是认可适用广告法对其进行监管的。谈到主播是否属于广告代言人这一问题时,金律师从《广告法》及《指导意见》入手并得出结论,直播带货中的主播,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最后,金律师分别对商家、带货主播、电商直播平台提出了对直播带货的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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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线上中国法沙龙吸引了300余人次进入直播间听讲并参与互动,金易文律师的精心准备和生动讲解也获得了与会听众的一致好评。

 

本次讲座设置了免费回看,您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我们的直播间,回顾本期精彩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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