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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而美”企业该如何看待反垄断 ——从网红案例说起
Fri Apr 23 09:51:00 CST 2021 发布人:华诚小编

“小而美”企业该如何看待反垄断——从网红案例说起

薛强

1.一份火出圈的处罚决定书

本周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份反垄断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反垄断处【202006201901001号)引爆朋友圈,原因很简单:一万五千余字的全文、逻辑清晰的说理论证、假定垄断者测试中的建模,都颠覆了以往行政处罚决定书简单刻板的印象。

作为当事人的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食派士:一家在上海市提供英文服务的在线餐饮外送平台)也不算太亏,虽然被罚了一百多万,但十万加的阅读量也让其瞬间火出圈。

 

2.企业发展中的垄断冲动

建立行业壁垒,牟取垄断利润,是竞争市场中每家企业的渴望。阿里巴巴、腾讯、美团、滴滴、阅文等行业巨头,或采取“二选一”或通过融资烧钱补贴兼并的方式来垄断市场、排除竞争是资本助力下平台经济野蛮生长的必然路径。但请注意,行业巨头都有一个显著特征,那就是无比巨大。

而食派士作为一家成立不足十年,定位小众细分市场,2018年销售额不足四千万,走小而美路线的在线服务平台,在市场竞争中可能的确踩了红线,但实质上还是挣扎于巨头笼罩下的恶劣生存环境,这样的企业其垄断行为是否构成足够的社会危害,笔者个人认为值得商榷。

 

3.执法冲动可能造成相关地域市场认定的无限缩小

食派士垄断案中使笔者印象最深的是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处罚决定书中的论证自是经过百般推敲,但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地域市场争夺,简单粗暴地根据传统行业垄断行为的认知来认定其局限一隅是否合适?攘外先安内,先干掉其他小型竞争者,再扩张到别的省市,进而应对美团、饿了么等行业巨头,或竞争或体现价值被巨头并购,可能是食派士不得不选择的发展路径。

今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则正式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期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的法律规范,保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立法精神高瞻远瞩,但基层可能出现的矫枉过正式的执法冲动也需警醒。

特别是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缺乏知产类的法律保护,高薪挖些核心骨干、经营信息一买、草台班子一搭立马就能融资,这样的不正当竞争应保持与反垄断同一水平线的执法力度。

 

4.缺乏足够判断导致应对不足

独家、排他协议等限定交易行为存续市场久矣,反垄断风险却刚被中小企业界清醒认知。如何在设计交易模式、进行市场竞争、应对执法检查时规避风险避免暴雷,光靠改改合同、听场培训、做个汇报是不够的。

食派士在案件调查阶段的抗辩显得不够深入和专业。

企业的法务团队人数有限,从事过反垄断研究的更是凤毛麟角,面对的却是省级执法机关反垄断部门的专业办案人员,且随时随地可以从基层抽调精兵强将、招募专家学者参与论证、办案经费更为充裕的现状。如何抗辩、如何使办案人员不得不采信抗辩以避免败诉风险,可能是企业反垄断合规更应关注的问题。

 

5.结语

“小而美”企业,不仅是平台型企业,如在细分市场已占据局部领先地位,请审慎应对反垄断风险。反垄断最大的风险不是经济性处罚,而是确认你的行为违法并让你暴露在公众视线中,对巨头们可能杀伤力有限,但对你可能一招致命,因为你的竞争对手会一直盯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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