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7日,上海破产法庭发布了2024年度典型案例,其中包括12件破产案件和4件衍生诉讼案件。华诚所办理的两起案件——上海某涛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和上海某方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同时入选,分别位列破产篇的案例一和案例六。
以下为上海破产法庭发布的案件详情:
(一)“保交楼”盘活房企资产并维护水域环境安全
——上海某涛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1.关键词
房企破产 以房抵债 河道整治 社区治理
2.案件概要
上海某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涛置业公司)为某知名房地产集团下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系上海市淀山湖畔的“某澜庭”小区楼盘开发商。该楼盘位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淀山湖分支河道贯穿小区,楼盘占地面积超过35万平方米,住宅房屋超过1200套。2023年5月,经债权人申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某涛置业公司破产清算案,经随机摇号指定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调查,小区内所有商品房住宅均已售出,剩余资产为因查封等原因未能完成过户的70余套房屋,以及小区会所商业等尾盘资产,估值仅1.57亿元,而公司负债123.52亿元,严重缺乏清偿能力。为维护购房业主权益,合议庭在相关债权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后,依法对涉案消费性购房者优先权予以裁定认可,与青浦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联动开通绿色通道,分批次协助业主办理产证并顺利完成过户。为提高债权清偿率,在破产程序中借鉴重整案件的做法,引入有丰富社区商业配套运营经验的投资人,推动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人与投资人达成以小区剩余尾盘资产抵债的方案,各方共同新设项目公司以承接该资产,委托投资人进行后续运营管理。该案中的小额普通债权人多为提供保洁等服务的小微私营企业,为平衡保护该部分群体利益,由管理人协调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人让渡部分权益,对金额在40万元以下的小额普通债权人进行分段清偿,普通债权人平均清偿率超过18%以上。
此外,小区河道内遗留施工坝基等淤塞,存在防洪和生态安全隐患,公共配套设施年久失修,存在多处安全隐患,业主委员会迟迟未能成立,小区维修基金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为清除侵占河道的残留施工坝基等阻水障碍,合议庭明确将环境整治工程费用作为共益债务优先列支、随时清偿,并指导管理人组织完成包括河道残坝整治及清淤工程在内的数个民生项目,切实维护重点河湖流域环境安全,保障了区域内良好水域环境。在开发商、业委会缺位的情况下,合议庭走访属地社区居委了解民生问题,指导管理人取回共管账户专项资金,完成雨污水井管整改、小区外墙修补等多项公共修缮工程,并推动组建业委会程序,为后续小区居民自治共建奠定了基础。
3.典型意义
本案系贯彻“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理念,确保商品房交房并维护民生权益的典型案例。
一是通过破产程序批量认定消费性购房人优先权,一揽子解除房屋查封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府院联动解决了居民办证难题,体现破产程序保障消费性购房者合法权益的宗旨和优势。
二是在破产程序中探索借鉴重整做法,引入外部投资人盘活尾盘资产,为区域提供更好的商业配套服务。在不影响其他债权人公平受偿权利的情况下,通过优先债权人互助式的权利让渡,实现了破产程序对于特殊弱势群体利益的保障。
三是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理念,践行绿色破产原则,指导管理人代表企业积极承担水域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依法清除侵占河道的残留施工坝基等阻水障碍,切实维护重点河湖流域水环境安全,维护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四是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指导管理人完成修缮小区公共设施等多个民生工程,并推动业委会成立,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为保交楼背景下以破产清算方式实现企业平稳退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了实践样本。
(二)资产整体出售实现普通债权全额清偿
——上海某方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1.关键词
资产整体出售 绿色低碳升级 关联债权劣后
2.案件概要
上海某方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方混凝土公司)系国资背景企业,自1997年成立后长期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2023年2月,因资不抵债,某方混凝土公司向上海三中院申请破产清算,但遭债权人强烈反对。法院经听证后,在破产审查阶即指定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提前进行接管、调查、审计等工作。通过审计发现,某方混凝土公司资不抵债,符合破产原因,但主要债权系其大股东不当利用关联关系形成,严重损害职工、上下游供应商等债权人利益。在法院主持下,临时管理人预先核查债权,召开临时债权人会议,充分解答债权人疑问,有效疏导缓解债权人情绪。
2023年4月,法院受理某方混凝土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与前期已完成的债权审查、资产调查等工作有效衔接,高效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变价、分配议案,管理人着手开展资产处置变价工作。经调查发现,某方混凝土公司对外有2.64亿元应收款。法院指导管理人根据应收账款状态分类处置。为扫除开票障碍,管理人与税务机关积极沟通,及时解决破产企业开票难题,顺利回收了工程款1.08亿元。某方混凝土公司名下的水泥搅拌站等固定资产建造在村集体土地上,设施设备完好且具备继续生产经营的价值。如土地收回、设施设备拆除,不仅导致债务人资产价值贬损,减少村集体收入,还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为最大程度维系资产价值,提高债权人清偿率并挽回出租方损失,法院指导管理人与出租方、村委会沟通后,共同选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并确认处置价格,由出租方认可的新承租方整体承接资产,最大程度保留了地上设施设备的再利用价值。该方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后,三个月内管理人高效处置完毕水泥搅拌站等固定资产,增加破产财产约1,200余万元。投资人在该公司原址上成立了新公司,厂区内加装全自动喷淋降尘系统、出口冲洗及污水回收等环保设施,在实现产能绿色低碳升级的同时解决了当地村民的就业难题,对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帮助。2024年农历春节前,本案73户债权人的合计1.02亿元债权获得全额清偿。
3.典型意义
本案通过优化办理破产流程,前移风险关口,统筹协调多方利益,激活生产要素,充分体现破产审判在保障民生利益、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独特功能。
一是在破产审查阶段引入临时管理人,将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审计调查等工作前移至破产受理前,积极回应各方利益诉求。及时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临时管理人作为管理人继续履职,此前相关债权申报、审查及相关决议效力延续至破产受理后,极大提升后续破产程序效率。
二是适用不当关联债权劣后规则依法认定股东债权劣后清偿,最大限度提高外部债权人的清偿比例,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及普通债权获得全额清偿,有效保障了数十家供应商企业的债权清收和正常经营,维护了上下游上百个家庭的合法权益,保障民生利益。
三是通过债务人固定资产整体出售,促进传统制造企业转型升级。新企业充分利用原有厂房设施并扩大投资升级环保设备,盘活集体土地资源,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及企业优胜劣汰,优化破产程序以护航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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