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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务院系列减税政策解析
Fri Jul 12 14:49:00 CST 2019 发布人:华诚小编

实务分享 | 近期国务院系列减税政策解析 

钱军亮 华诚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管合伙人

 

※ 以下文字整理自华诚公司商事专委会线上分享会内容

 

本文主要回顾一下2018年底至2019年5月期间国务院公布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中比较重要的几个政策点。读者可能也已经了解,近几年来全球范围中各国和地区的政府都在实施减税降费的一些政策,那么中国政府现在也在促进经济方面越来越用到非常积极的财政手段。降税减费当然是最重要的刺激经济的财政手段之一,从今年开始在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国家都出台了一系列实实在在可以惠及到企业的政策。笔者认为其中可能有几个政策相对来说比较重要,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都会带来一些税收上面的优惠,可以降低他们的成本。

 

一、小微企业的普遍性减税

首先,笔者简单介绍一下2019年初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的税收减免的一个政策。这个政策有几个点涉及到几种类型企业的税收减免。最重要的是两个类型,第一个类型是增值税的一个减免。主要针对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其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首先这里可以看出它适用的对象是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其次只要月销售额(这个销售额是指不含税的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它整体就免征增值税了。这个政策对一个企业的销售额、人数规模等条件都没有进一步的限制,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都可以免征。这是增值税中对小微企业的减免。

 

第二个类型是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减免,这个条件相对比较多一点。首先,小微企业是有限制的:第一个条件是小微企业需要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第二个条件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上的概念是指,根据税法,企业所有的收入减去成本以后应纳税的利润,通俗的说不超过300万元。第三个条件是从业人数,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第四个条件是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简而言之,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就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再看一下有哪几部分的优惠?第一点,如果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那么首先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25%计入到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仅仅针对1/4的部分来征税,而且这个税率不是25%的税率,是适用20%的税率。这样一看,其实是它的1/4,然后再20%,实际税率也就变成5%,将大大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的税赋。这是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下的。

第二点,如果是超过100万,即100万到300万元。首先,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首先对其按照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100万到300万的部分,其实它的实际税率就是10%。当然这里还有一些具体的公式。

 

以上就是涉及到小微企业的普遍性减税降费的一个政策,涉及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方面。

 

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019年3月中旬,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布了一个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这个里面就涉及到减收和降低增值税的一系列政策。主要涉及到以下几点:


第一点,也是读者可能已经都知道的一点:增值税的税率降低了。原来我们小规模纳税人是3%,而对于一般的增值税纳税人,原本适用的是四档税率。销售货物一般是17%,但2018年其实已经降到16%,就是16%、11%、6%、0这四档税率。那么2019年主要是16%和11%这两档税率都降低了。16%的税率主要是适用于什么?原先适用的是销售货物,即销售有形的货物适用16%的税率,2019年这个16%的税率进一步降到了13%。另外,原来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类服务的11%的税率,从4月1日开始全部降至9%:一是交通运输业,就是水路、陆路、航空、管道等交通运输服务的。二是邮政服务,包括电信服务当中的基础电信业务。三是建筑业务、工程服务,安装、修缮、装饰这类建筑服务。四是销售不动产。另外两档税率就是适用6%和0的税率维持不变,所以现在增值税税率四档分别变成为13%、9%、6%和0这么一个税率。这是这个文件里第一个亮点,就是整体增值税的税率降低。

 

第二点主要涉及到抵扣范围的扩大。因为我们知道增值税的纳税的方法,是按照一个纳税周期里纳税义务人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得到它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这里就有一个进项抵扣的问题。那么这一次增值税改革里就涉及到抵扣范围的扩大,包括哪几项?

第一项就是将国内运输服务纳入到抵扣范围,比如说:企业的员工原先乘坐飞机或者高铁进行一些商务性出差,这些交通运输的成本支出是不可以纳入到增值税的进项进行抵扣的,而这次把国内的旅客运输服务都纳入到增值税的进项抵扣范围里,当然,这里不包含国际的旅客运输服务。这是第一个扩大的抵扣范围。

第二项扩大的抵扣范围是指,如果企业购进不动产或者购进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话,法律规定不允许一次性抵扣,应当是在两年里面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而根据这次的新规定,企业如果购进不动产或者在建工程,产生的进项税额是可以当期一次性全额抵扣的。

第三项是实施的加计抵扣的范围,主要是针对什么?一个是针对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务,其纳税义务人当期的进项税额可以加计10%进行加计抵扣。生产生活性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个是我国增值税法税目里的生活服务业,此外也包括电信业务和邮政业务,这些都是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的。这类纳税义务人的当期进项,比如说:其当月的进项税额是10万元,那么可以再加10%进行抵扣,也就是另外可以多抵扣1万元,这是实施加计抵减的一个方式。


第三点,也是比较大的一个变化是留抵税额。留抵税额是什么意思?就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义务人,由于计算方法是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所以完全有可能当季销售收入少,但是进项多,购进了原材料或者购进了其他的一些服务,算下来销项减进项是负数的情况。根据原来的规定,负数只能留着在后期进行留抵,即留待下一期进行抵扣,如果一直是负的,就只能一直结转。如果这个企业在注销结束时,依然是负的,也没有一个退税的政策,不存在退税的政策,只能无限期的往后抵,这是增值税留抵的政策。那么2019年新政策就规定了,如果符合一定条件的话,留抵是可以退税的。


上述符合一定条件主要是以下五项条件:第一个条件首先是从2019年4月份开始起算,连续六月,增量的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什么叫增量的留抵税额都大于零?比如说到19年3月底,某企业留底有10万元,即其应纳税额是负10万元,到了4月份变成负11万元,那么就再增加,到了5月份它的留抵变成负12万元,那么又再增加,都是增量。我们先把-10放在旁边,就是每个月都有增量的情况,每个月都大于零,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也就是说到六个月以后,比如说前面假设3月31日的留抵税额是10万元,到了9月底以后,他的留抵税额变成了61万元,也就是说又增加了51万元。只要如此计算得出的第六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超过50万元,就是符合了第一个条件。


第二个条件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也就是说纳税信用比较好。第三个条件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没有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第四个条件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罪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第五个条件是2019年4月1日起没有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或者先征后返这些政策的。其实后面几个条件适用于企业纳税信用比较好的,第一个条件是一个硬性条件,要求连续六个月以上都有增量,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就符合给留抵进行退税的条件。

 

以上就是增值税方面的一些比较主要的变化。当然比较重要的还涉及到一些税收减免的政策,包括近期国务院又明确了对于集成电路产业集成电路芯片的一个继续适用,鼓励芯片和集成电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于非居民纳税人和无住所居民缴纳个税的一系列新规定。所以从整个国务院通过减税降费这些财政手段刺激经济来看,确实打出了一套非常丰富的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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