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上海成功召开。会上表彰了“破产管理人优秀专业文章”评选的获奖作者和机构。华诚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钱军亮律师、合伙人朱小苏律师撰写的《<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若干新规则对企业破产的实践影响》一文荣获二等奖,并于现场受领颁奖。
据悉,为提高会员破产法理论水平,及时总结会员破产法司法实践经验,2020年9月,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面向协会全体会员和预备会员开展“破产管理人优秀专业文章”评选活动。经协会初评并征求破产专业领域学者评审意见后,最终从92篇参评文章中评审出一、二、三等奖。
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于2019年9月12日经上海市民政局核准成立登记,系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盈利社会团体法人。协会下设理事会、监事会、专委会,并同时外聘专家学者作为协会顾问。
目前,华诚合伙人朱小苏律师担任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一职,同时朱律师团队的合伙人蔡炳辉律师也是协会的行业调研与对外宣传委员会和业务培训与对外交流委员会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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