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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诚动态 | 华诚代理阿玛尼公司诉冒牌设计师不正当竞争案的全部诉请获法院支持
Thu May 05 17:20:00 CST 2022 发布人:华诚小编

近日,我所代理的乔治•阿玛尼(Giorgio·Armani)、阿玛尼公司(GIORGIO ARMANI)诉杨某、张某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民事判决,该判决支持了我方提出的三百万余元损害赔偿等全部诉讼主张。

 

乔治•阿玛尼是国际知名的服装设计师,其于1975年创立阿玛尼公司,经过几十年的经营,阿玛尼品牌在世界范围内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杨某虚构其为阿玛尼公司的品牌设计师,还以乔治•阿玛尼、阿玛尼公司名义对外出具授权书。张某某作为杨某的合作伙伴,通过微博、博客及出版杨某自传书《天衣无缝》对杨某的虚假身份进行宣传,并通过名下的公司与杨某一起发展合作商、加盟商,提供虚假的“阿玛尼”服装定制服务。案发后,张某某以合同诈骗罪将杨某举报至公安局以求自保。杨某则随后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认定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及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姓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张某某以其为杨某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已尽审核义务为由,提起上诉。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张某某是杨某刑事案件的受害者,但鉴于涉案商标及乔治•阿玛尼的高知名度,且张某某作为从事服装行业多年的经营者,受过高等教育,具备审查与核实杨某身份及其授权书的能力和义务。而在杨某提供的授权书存在明显瑕疵的情况下,张某某不仅未能尽到审查审核义务,还利用杨某的身份开展宣传、提供服务。法院认为二者存在共同合作,应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方在针对两被告赔偿责任的构成上提供了充分证据,并且向法院证明和阐释了两被告存在合作侵权、未能尽到充分审核义务的事实。我方的上述主张最终得到了法院的全面支持。

 

【典型意义】

(一)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承担应当分别按照其法律规范体系进行评价。尽管某个人在刑事案件中属于受害人,但并不代表其在民事法律体系中完全可以免责。行为人在民事侵权责任中存在共同合作的真实意思、在合作协议中有明确分成,并且未能尽到审查核实义务,扩大侵权后果及影响的,也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刑事案件的受害者身份并不能为其免除民事责任。

 

(二)为攫取不当利益,行为人往往使用各种形式的隐蔽性手段掩盖违法之实。本案中,行为人以虚构身份、擅自使用权利人姓名及企业名称开展宣传、商业经营活动,对相关公众而言具有极强的误导性,并存在一定的核查难度,还会严重损害权利人的合法商业权益。法院结合本案证据,认定涉案两被告实质上具有虚假宣传、混淆行为的合作意思,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对于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商业竞争秩序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文部分图文来源: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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